1988年,法國湯姆遜公司在進行多方游說后,擊敗美國和以色列等國的大軍火商,說服臺灣購買法國的6艘“拉斐特級”驅逐艦,總交易額高達160億法郎。但由于中國方面的強烈抗議,當時的法國總統密特朗擔心中法關系會受影響,于1989年底決定凍結這項軍售計劃。
1991年8月,法國有關公司利用其關系網和高額回扣作誘餌,打通各方關節,促使買賣在1991年8月順利成交。據悉,當時被利用的關系網有兩個,一個就是湯姆遜公司在臺灣的銷售代表安德烈·王,據說此人神通廣大,認識臺灣各界要人,在軍售期間與他有關的帳戶就多達300個,通過他的手轉出去的傭金高達25億法郎。另外一個就是通過埃爾夫石油公司西爾文的關系網去游說法國高層,當時法國外交部長迪馬的情人榮古夫人是西爾文看中的第一位說客,通過榮古夫人,西爾文首先將迪馬拉下了水,再通過迪馬去說服其他政界要人。據悉,在這筆交易的整個過程中,湯姆遜公司共支付了30多億法郎的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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