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小學生馬某因與父親吵架離家出走后,在小旅館里住了5天。前天晚上,中山路派出所民警來到容留馬某住宿的肥城路文德旅館檢查時,店主辯稱,當時聽信了馬某的話,覺得他可憐才容其住宿。經查實,當日小旅館店簿員在接待馬某時未按公安機關制定的《旅客住宿登記簿》所列內容如實登記,違反了《青島市旅館治安管理細則》有關規定,事發后也未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昨天上午,冠縣路派出所也對臨海旅館業主進行了治安處罰和批評教育。(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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