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電中國證監會2月23日正式對外發布《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辦法》僅針對連續虧損上市公司的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做出了具體規定。該辦法是迄今為止我國證券市場有關退市機制的首份具體操作性文件,今后連續虧損的上市公司將依照此辦法有關規定被淘汰出局。
《辦法》規定,上市公司出現連續三年虧損,交易所可以自其公布第三年度報告之日起,對其實施停牌,做出是否暫停上市決定。公司暫停上市后45日內允許其申請為期一年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第一個會計年度盈利的,公司在公布年報后將被允許提出恢復上市申請。該公司如沒有提出寬限申請、或申請未獲批準、抑或寬限期內未公布年報和恢復上市申請未獲批準的,將被終止上市。
在該《辦法》實施前已經暫停上市的公司則被排除在外,其股票恢復上市、終止上市的具體辦法,將由中國證監會另行規定。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