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有些企業為謀取暴利,隨意擴大藥品的療效,在媒體上大做廣告,誤導消費者。日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為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收回了部分藥品的廣告批準文號。
被收回藥品廣告批準文號的企業和藥品是:廣東和平制藥廠的“益爾牌健肝靈膠囊”國藥廣審(文)2000110973號、吉林修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斯達舒”國藥廣審(文)2000060412號、湖北龍丹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復方熊膽乙肝膠囊”國藥廣審(文)2000060484號、陜西白鹿制藥廠的“止痛透骨膏”國藥廣審(文)2000090888號、湖北丹江武當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的“消渴靈片”國藥廣審(文)2000060498號、北京華康廣告公司代理的“重組人紅細胞生成素注射液濟脈欣”國藥廣審(文)2001010022號、“拜斯亭”國藥廣審(文)2000030251號“車前番瀉復合顆粒”國藥廣審(文)2000121158號、中國新藥雜志編輯部代理的“艾克兒克拉維酸鉀/羥氨芐青霉素(1:2)咀嚼片”國藥廣審(文)2000100897號。
這些單位在媒體上刊登藥品廣告時,擅自更改已經批準的藥品廣告內容,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收回這些藥品的廣告批準文號,并責成企業停止這些藥品廣告的發布,限期收回藥品的廣告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