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3月22日電今天下午4時,上市公司ST猴王的三大金融債權人──華融、信達兩家資產管理公司和中國工商銀行總行營業部的代表,正式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ST猴王破產還債。
記者今天下午在湖北省高院看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已接受華融等三家債權人對ST猴王破產還債的申請。湖北省高院有關工作人員表示,經過合議后才能決定是否對此立案。
ST猴王是上市公司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簡稱。猴王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11月30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其業務范圍為焊接材料和焊接設備、機械、電器設備生產和銷售。ST猴王原第一大股東猴王集團今年2月27日宣告破產,從而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據介紹,華融、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和工商銀行總行營業部分別擁有ST猴王1.08億元人民幣、0.35億元人民幣、1.08億元人民幣的債權。ST猴王還對華融公司持有的猴王集團1.05億元貸款負有擔保責任。在維護對猴王集團的債權同時,華融、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和工商銀行總行營業部作為ST猴王的債權人,決定組成聯合工作組,共同做好ST猴王的債權保全工作。三家債權人經過認真分析研究,認為ST猴王長期拖欠貸款,管理混亂,嚴重虧損,已經失去了償債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為防止債權的進一步損失,決定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向法院申請ST猴王破產還債。
根據猴王股份2000年中報顯示,猴王股份總資產為8.7億元,總負債為5.4億元,總資產中猴王集團的應付賬款為5.9億元。今年2月21日,猴王股份發布公司2000年度將可能出現重大虧損的公告。3月6日,猴王股份發布公告,稱“因猴王集團公司宣告破產,致使本公司對猴王集團公司的債權已存在巨大的不確定風險,導致了公司財務狀況異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本公司股票自2001年3月7日起實施特別處理。”這樣,公司股票簡稱由“猴王A”變為“ST猴王”。這也是首家因為財務風險巨大且尚未公布年報就被戴上ST帽子的上市公司。
華融公司有關負責人今天向記者表示,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宣告ST猴王破產還債,是依法維護債權人合法權利的正當行為,希望得到有關法院和部門的支持,共同努力做好ST猴王破產工作,保障國有金融債權人的利益,探索和積累上市虧損公司退出市場的有效途徑和有益經驗,不斷建立健全市場信用體系。
談到債權人是否考慮ST猴王重組問題時,這位負責人說,三家債權人沒有考慮過,也沒有與他人洽談過ST猴王重組問題,也不清楚公司股東和有關方面是否有重組意向和動向。在談到債權人撤訴、雙方和解的可能性時,他表示,目前看不到這種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