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前天下午,8位代理律師代表20萬東芝筆記本電腦中國用戶,就東芝株式會社隱瞞產品缺陷欺詐消費者事件,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東芝株式會社提起共同訴訟,要求按購機價款一倍賠償。
去年5月東芝事件發生之后,共有6位中國消費者以個人名義起訴了東芝。但至今為止,案件一直在走程序,沒有結果。原因是東芝提出了管轄異議,認為本案不應由中國法院管轄。隨后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東芝不服,提起上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聽取了雙方代理人的當面陳述后,于上月27日作出民事裁定書,維持原裁定。
共同訴訟的8位代理律師為,此案只有立了集團共同訴訟,才可能真正打下去。在過去的10個月中,律師們多次飛往美國取證,掌握了包括檢測報告在內的大量證據。
據了解,按照法律程序,此訴訟七天后應該得到答復。(京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