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4月3日電記者今天從中國證監會獲悉,中國證監會日前在浙江省寧波市召開了2001年機構監管工作會議。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高西慶出席會議并講話。會議確定了今年機構監管工作要“立規矩、抓規范、重協調、促發展”的基本思路。
據介紹,“立規矩”就是要進一步完善監管法規,促進證券公司規范經營和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抓規范”就是圍繞涉及證券經營機構內外環境的各個方面,建立相應的制約機制,大力促使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規范化,加強監管,保證證券公司規范經營和穩健發展;“重協調”就是進一步完善和強化與上下左右相關部門的協調與溝通,提高監管效率;“促發展”就是在現行法律法規的框架下,探討積極支持和促進證券公司的業務創新和體制創新的具體形式,做好前瞻性研究,提高機構監管工作的預見性、科學性和及時性。
據新華社北京4月3日電中國證監會今天公布了《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指引》在原有體系的基礎上對上市公司的行業重新整合分類,突出了信息技術、生物制藥等新經濟特征,并增設了“信息技術產業”和“傳播與文化業”等行業。此外,《指引》中沒有設立“高科技行業”。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指引》以在我國境內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上市公司為基本分類單位。《指引》以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為主要依據,但兩者也有顯著不同。《指引》分類目的是對從事多種產業活動的上市公司法人進行分類;按照行業在公司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對上市公司進行分類;《指引》還對制造業進行了細化,在其門類和大類之間增設了9個輔助性分類;《指引》對《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中的分類體系進行了必要的調整,刪去了其中的非經營性行業,并增設了“信息技術產業”和“傳播與文化業”等行業;另外,考慮到從事多種產業活動的上市公司,《指引》的分類體系中還增設了綜合類。
《指引》中沒有設立高科技“行業”。這位新聞發言人解釋說,嚴格地講,高科技并不能作為一個行業名稱。所謂高科技公司指的是產品中的科技含量較高的公司。任何行業中都會有一些科技含量高的產品,也就是說,任何行業中都會有高科技的公司。因此,《指引》中沒有設立高科技“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