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鄭州消息據(jù)悉,原河南省沈丘縣公安局巡警大隊中隊長任建政濫用職權、強奸婦女一案近日已作出終審判決,任建政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0年。
去年7月31日凌晨1時許,時任沈丘縣公安局巡警中隊長的任建政與民警李繼東、王品(二人另案處理)在縣城巡邏時,遇到回家途中的婦女韓某,任建政等3人在無任何法律手續(xù)的情況下,非法將韓帶到縣公安局巡警大隊辦公室留滯盤問,并毆打韓強迫其承認和他人發(fā)生過兩性關系,還扣押韓4000元存折一張和330元現(xiàn)金。凌晨4時許,任建政趁李、王兩民警休息之機,將韓帶至隔壁防暴大隊辦公室套間內,采取暴力手段將韓奸污。隨后,任又把韓帶到巡警大隊辦公室繼續(xù)盤問。
沈丘縣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任建政的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和強奸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