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政局鼓勵孤殘兒童家庭寄養的規定經本報報道后,引起廣大市民的極大關注,昨天下午,40多位熱心市民撥打電話咨詢相關情況。
從昨天13時30分左右,市兒童福利院的咨詢電話就開始熱起來,直到晚上9時左右仍不斷有電話打進,據接線人員初步統計,咨詢電話大約有40多個。這些欲寄養孤殘兒童的家庭絕大多數已有了一個孩子,他們都是在看了晚報后,決定伸出愛心之手,溫暖那些孤獨脆弱的心靈。
值班人員告訴記者,多數咨詢電話是詢問孤殘兒童的個人情況及相關政策。一些心急的市民還與兒童福利院約定好與孩子們見面的時間,以便盡快辦理好寄養手續,把孩子接回家。
有些市民還沒搞清寄養與收養的區別。根據《收養法》,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而家庭寄養關系中,孩子的監護人是兒童福利院,寄養的家庭由政府提供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及勞務費。(記者陳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