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證券交易所日前發布公告稱,由于金田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披露2000年年報前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布預虧公告,違反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交易所決定對其予以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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