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該《辦法》共八章69條,與原先的《暫行辦法》相比,共增加了22條,也更進一步減少了審批環節和審批項目。
該《辦法》的特點是簡化了行政審批程序;擴大了典當行的經營范圍;解決了典當行負債經營問題;典當行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劃分為兩檔,更加靈活;允許典當行設立分支機構;關于絕當物處理的規定更加合理。鐘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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