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報昨日報道了軟件員郭某因與公司產生薪金糾紛,而在程序中設置“時間限制”,導致網站被“黑”的消息。昨天,市司法、公安人員以及業界人士對這一事件談了自己的看法。
市中級人民法院鐘大林法官認為,郭某與公司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他的行為屬于職務行為,因此公司對該軟件享有使用、收益的權利,郭某無權私自設置“陷阱”。他的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有權向其追償。
市公安局計算機安全監察科有關人士介紹,這是一起典型的涉及網絡安全的案子,從中反映出目前IT業急需規范。由于此案涉及多種法律關系,公安機關目前還在調查中。
新青大電腦有限公司高金棟先生給本報打來電話,稱這件事引起業內人士的極大關注。他個人認為,郭某的行為有點違背職業道德,但一個程序員付出心血開發一套程序,如果得不到相應的報酬,造成心理失衡做出傻事,也值得同情。
昨天,記者再次采訪了雙方當事人。郭某對記者說,程序的相關資料留在自己手里也沒用,他希望能與公司達成和解,他會恢復網站正常運行。新龍門公司董事長榮某表示,雙方可以商談,但前提是,郭某必須保證網站的絕對安全。(聶向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