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企業把國有資產無償量化給個人,美其名曰“改革激勵機制”,“一送送出新天地”。值得警惕的是,有的地方把這種明顯違背中央精神的做法稱作“實現了國企改革的突破”,“改革的方向是對的”。對這種把國有資產無償量化給個人的做法,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多次給予嚴肅批評,指出這是將國有企業改革引入歧途。各級領導同志對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堅決制止這種錯誤傾向。
從調查看,當前把國有資產無償量化給個人,主要有以下做法:一是把國有資產直接量化無償分配給職工。二是將新增國有資產界定為集體資產,以一定的配股比例,把配股無償量化給職工。三是用行政手段把國有資產縮水、“打折”后由職工買斷,明曰賣,實為送。這些做法無一例外地造成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不僅明顯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而且也不符合市場經濟通行的“誰投資,誰受益”的基本規則。
國家明文規定:“產權界定應遵循‘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進行”,“全民所有制企業運用國家資本金及在經營中借入的資金等所形成的稅后利潤經國家批準留給企業作為增加投資的部分以及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潤等,界定為國有資產”。誰投資,誰所有,既包含了投資所形成的資本所有,也包含了資本增值所形成的積累。把國有投資與積累分割開來,把積累無償量化給職工,侵害了國家作為出資者的合法權益,直接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
國有資產無償量化給個人,勢必給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發展帶來嚴重影響。首先,國家的資產被“切割”到部分人的腰包里,化公為私,挖了國有經濟的墻腳,任由此風蔓延,勢必瓦解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其次,這種做法嚴重侵害全體勞動者的利益,同公有制經濟的分配原則背道而馳,造成經濟、社會秩序的混亂。第三,偏離國企改革和發展的方向,干擾國企改革的深入進行,勢必使改革走上斜路,毀掉來之不易的改革成果。
當前,國企改革正向縱深推進。實行股份制改革涉及所有者權益、職工安置、債務處理等一系列敏感問題。必須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的政策規定、規范操作。國有大中型企業具備條件的,盡可能通過在境內外上市進行股份制改革。國有中小企業要通過多種改革形式,進一步放開搞活。必須指出,不論采取哪種形式推進國企改革,都要保護出資人和債權人的權益不受侵害。絕不能“一賣了之”、“一送了之”。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黨的十五大和十五屆四中全會精神上來,堅持國有企業改革的正確方向。
中央領導同志近日再次強調指出,國有資產無償或變相無償量化給個人的提法和做法是錯誤的,千萬不能刮這個風。這又一次給我們敲了警鐘。已經把國有資產無償量化給個人的地方,應迅速予以糾正。各地要從一些企業和地方的錯誤中吸取教訓,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走符合我國國情的改革和發展的路子。(新華社北京8月2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