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國務院決定在2000年到2002年間,將12.5萬三峽農村移民外遷安置,其中重慶市外遷10萬人,湖北省外遷2.5萬人。
三峽移民外遷有兩種方式,一是政府組織的集中外遷,分為出市外遷和出縣外遷;二是移民個人聯系的分散自主外遷,大多數移民通過第一種方式外遷。
按照計劃,在重慶市外遷的10萬人中,7萬人將外遷到上海、江蘇、安徽、湖南、山東、江西、廣東、福建、湖北、四川、浙江等11省市,2萬人在重慶市內出縣安置,1萬人分散自主外遷到全國各地。湖北省外遷的2.5萬人全部在省內出縣外遷。
目前,重慶市的外遷移民總數已達85464人。其中外遷到上海等11個省市有50882人,在重慶市內出縣外遷的有14335人,分散自主外遷到全國各地的有20247人。湖北省外遷了約2萬人。
移民外遷是保護三峽庫區生態環境的一項重要措施。三峽庫區的森林覆蓋率只有30%,基本無成熟森林,水土流失面積已占62%,平均每年進入長江的泥沙約為4000萬噸。這不僅直接影響到三峽工程的使用壽命,而且事關長江流域的可持續發展。據不完全統計,12.5萬農村移民外遷,將使近百萬畝坡耕地退耕還林,并對庫區現有的森林資源起到重要的保護作用。
移民外遷解決了庫區安置農村移民容量不足的難題,確保了2003年三峽工程如期蓄水發電。庫區人多地少,人口密度是全國平均水平的兩倍,人均耕地卻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75%。三峽水庫到175米水位后,要安置的農村移民為41萬人,需耕地40多萬畝,但庫區最多可以提供34萬畝耕地。12萬移民外遷后,庫區的耕地就足以安置剩下的農村移民。
外遷還為移民提高生活水平打下了基礎。移民初始階段,庫區為了安置農村移民,在25度以上開墾了荒地。這種毀林開荒,陡坡種植的行為不僅造成新的水土流失,而且會給這部分移民今后的生產生活帶來很多問題,即使搬得出,也穩不住,更談不上致富。因此,將部分移民外遷至土地相對富集、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長江中下游和沿海地區,應該說不僅拓展了安置空間,也為移民提高生活水平打下基礎。(新華社重慶9月6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