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0日電手機產品即將被列入《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消費者今后如果對所購買的手機質量不滿意的話,將可以享受到包換、包修、包退的服務。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關于手機“三包”的規定及實施細則已由國家質檢總局修訂完成,并將于本月內公布實施。
據了解,目前消費者買手機只能在1個月內包換、1年內包修,但如果對手機質量不滿意卻不能退貨、退款。有關人士表示,目前手機產品在銷售、維修服務體系中存在著嚴重缺陷,如手機廠家對維修點的人員培訓不夠,手機一出現大毛病就要送總部,拖延時間較長;部分維修點“斬客”情況嚴重;個別經銷商銷售假冒偽劣和“水貨”手機等。此外,手機不能實施“三包”服務也一直是近兩年來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問題。
1995年,國家有關部門出臺《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對電視、冰箱等18種價值較高的耐用消費品和部分農機產品作出了“三包”規定。移動電話因當時在我國普及程度較低,未被列入其中。近年來,隨著我國手機用戶數量的迅猛增長,手機質量和售后服務成為消費者日益關心的問題。去年10月,在中國消費者協會的推動下,康佳、海爾、TCL、熊貓、波導、大顯、廈華、索尼等8家手機生產企業曾公開承諾,對出售的手機產品實行“三包”售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