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2-11-19 00:00:00 青島早報
昨日記者從市供熱辦了解到,在向供熱辦反映家中供熱溫度不達標的電話里,其中五成是今年新建小區的居民打來的。供熱辦解釋,新建小區供熱有兩年試供熱期,供熱問題居民應與開發商協商解決。 供熱辦工作人員介紹,按照國家規定,新建小區供熱有兩年的試供熱期,在這兩年內,供熱設施有問題由房產開發 商負責處理。我市有關文件也明確規定:戶內采暖系統工程竣工后,在試供熱期間,因圖紙設計和工程質量等原因而影響供熱質量的,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整改。住戶可依據這個規定同開發商協調。(陳勇)
昨日記者從市供熱辦了解到,在向供熱辦反映家中供熱溫度不達標的電話里,其中五成是今年新建小區的居民打來的。供熱辦解釋,新建小區供熱有兩年試供熱期,供熱問題居民應與開發商協商解決。
供熱辦工作人員介紹,按照國家規定,新建小區供熱有兩年的試供熱期,在這兩年內,供熱設施有問題由房產開發
頁面功能 【 】【新聞爆料】【大 中 小字】【 】【打印】【關閉】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