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筆者昨日獲悉,膠南市大村鎮刑釋人員崔錫鵬日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死后捐出自己的器官供醫學研究,以此回報社會對他的妥善安置。
今年三月,以爆炸罪被判入獄三年的崔錫鵬刑滿釋放。當時崔錫鵬患肝硬化腹水,生活基本不能自理,家中又沒有親人,大村鎮黨委得知后將崔錫鵬安置在膠南市市美醫
院進行治療,醫藥費由鎮財政負擔,村里安排專人為他護理,與此同時,申請膠南市民政局破格為其提供每月20元的最低生活費。
5月份,崔錫鵬身體漸漸康復,根據崔錫鵬本人的要求,他回到了村里,村里為他提供了房屋和生活用品,鎮財政繼續為其負擔醫療費用,鎮民政定期對其進行生活救濟。
崔錫鵬回家后,村干部輪流為他送去蔬菜,村民有的為他挑水,有的送草,有的在端午節送去了粽子和西瓜。對于捐獻器官一事,崔錫鵬說,“政府對我挺關心的,我覺著挺感動,沒有什么可以報答的,決定死后捐獻器官,就算是我的一份心意吧。”崔錫鵬是目前膠南市第一個申請死后捐獻器官的人。(崔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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