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我市11145戶未通過2002年度年檢的內資企業(含私營企業)被工商部門“黃牌警告”,并在青島紅盾信息網公示出來。這是市工商局繼年檢實行免檢、網上年檢之后的又一新舉措,意在更好地保護債權人利益,防止某些企業惡意逃廢債務,維護市場交易安全。
據介紹,按照國家有關
規定,企業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參加工商年度檢驗,拒絕參加年檢的企業將受到嚴厲處罰以至吊銷營業執照,取消參與市場經營的資格。但是,也有一些企業鉆了法規的空子,借被吊銷營業執照退出市場,達到逃廢債務的目的。為此,市工商局決定對有意不參加年檢的企業,慎用吊銷營業執照處罰權,先給予“黃牌警告”。其具體做法是:公示未年檢企業名單,同時發出警示信息,未年檢企業已不具備繼續經營的資格,如若發現仍在繼續經營,一經查實,依法查處;告知未年檢企業應履行的義務,不年檢不得繼續從事經營活動,如需繼續經營,應及時辦理補檢手續,如不再經營,應抓緊清償債務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告知債權人權利,債權人應抓緊維護自身權益,工商部門將適時保留其主體資格,以維護市場交易安全;實行鎖定追究制度,未檢企業一旦被吊銷營業執照,其法定代表人將被記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同時,對應辦理注銷登記而未辦理的,將追究其主管部門、組建單位或投資人的責任。
市工商局有關人士介紹,實行“黃牌警告”具有很多優點,主要表現在:
變“堵”為“疏”,改變了以往對未檢企業簡單的“一吊了之”的做法,對企業提出整改或處罰措施,有利于穩定和發展大局;體現了重主體的理念,在執法中不是簡單的一概而論,而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體現了服務理念,既堅持依法監管,嚴格執法,又有利于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行政效能。
變主體資格和經營資格合一為適當分離。根據現行的企業登記管理法規,企業在取得營業執照的同時,既取得了主體資格,也取得了經營資格。而根據《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的規定,年檢是確認企業繼續經營資格的法定制度,企業未參加年檢不得繼續從事經營活動,但由于企業的主體資格和經營資格合一,對未按規定申報年檢的企業,將直接被吊銷營業執照,在取消其經營資格的同時也將其主體資格一并取消。實行“黃牌警告”制,是對企業主體資格與經營資格適當分離的有益探索。
變“治標”為“治本”。對未年檢企業處以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從某種程度上講,只“治標”而未“治本”。相反,由于辦理注銷登記需清償債務和辦理完稅手續,一旦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主體資格不復存在,多數企業也不再辦理相關注銷手續,由此而逃廢債務,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實行“黃牌警告”制,公示了未檢企業名單,告知其應履行的義務以及不履行的后果,同時告知債權人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變被動執法為主動執法。據統計,2000年、2001年和2002年三年時間內,我市工商部門共清理吊銷未檢企業12732戶,平均每年吊銷企業戶數均在4000戶以上。工商部門每年都需花費大量人、財、物力,清理當年未年檢企業,使年檢工作“一檢一年”,“黃牌警告”制緩解了“當年做年檢,當年做吊銷”的壓力,企業監管工作的重點轉到連續兩年未年檢企業、前置審批不全的企業和涉及國家經濟安全以及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的行業企業上,將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上發揮監管效能。(本報記者劉錕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