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2003-12-25 00:00:00 青島日報
本報訊 記者從市民政局昨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自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將提高市內四區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其中,市內四區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30元,農村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820元,提高后的標準達到全省城市低保標準的最高水平。 據了解,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家庭有15348戶、361 78人,今年全年共發放保障金4573.3萬元;農村低保家庭有26380戶,52214人,今年全年發放保障金1487.7萬元。(張玉李清華)
據了解,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家庭有15348戶、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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