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北京高校將全面推進學分制管理,改革收費制度,學生將按照所修學分數繳納學費。這在全國尚屬首例。
市教委副主任張國華告訴記者,以學分制為導向后,各高校將推進彈性學制,在標準修業年限基礎上,允許提前修滿總學分的學生提前畢業,也允許后進生延遲三年內畢業。為適應彈性學制需要,各高校將按
照學分計學費,在學年開始時,學校根據學生注冊的學分數
,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預收學費,每學年結束前,按所學學分進行結算,畢業前按所學學分總清算,收費總和是學生入學時規定的交費標準。
市教委強調,高校收費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收費政策提前半年以上向學生公布,對家庭生活困難的學生要建立相應的綠色通道。 (記者 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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