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遼寧昌圖1月1日電
“遼寧鐵嶺昌圖‘12•30’特大煙花爆炸事故初步判斷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發生爆炸的企業本來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違規立項、違規建設、違規生產、違規儲存是造成這起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2003年12月31日夜,國務院聯合調查組負責人王德學接受新華社記者獨家采訪時說。
調查組負責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德學認為,發生爆炸的工廠違背建設程序,違背煙花爆竹廠安全規程,生產過程中又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定。比如做為煙花爆竹工廠,竟然建在居民區內,建在兩個加油站之間,且臨近公路,生產車間和儲存原料的倉庫在一起,辦公樓和包裝車間在一個樓內等,所以出現問題是必然的。
針對這家企業自稱申請了國家“安全環保”專利,王德學認為,即使真是安全環保產品,也必須符合安全生產規定,產品再好,不按照程序和規程要求建廠、不按照規程要求進行生產,也堅決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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