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成都1月11日電
2003年是我國對長江流域全面實行禁漁期制度的第一年,在此期間,長江流域10省(市)基本實現了“江中無漁船、岸邊無網具、市場無江魚”的目標。禁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近年來隨著長江流域經濟的發展,長江漁業資源受到水域環境污染、水利工程建設、圍湖造田、過度捕撈等因素影響,漁業資源出現衰退趨勢,個別品種出現嚴重衰退,列入珍稀、瀕危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品種不斷增加,直接影響到長江漁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更好地養護長江漁業資源,促進沿江漁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農業部從2003年起在長江全流域實行禁漁期制度,這在我國長江漁業管理史上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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