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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鏈接 20世紀80年代,離婚人群中30歲左右的人占大多數,這類人群中最大的共同點就是大部分沒有子女,而40歲以上的離婚人數相對較少。二十年前的人們考慮到子女的因素,很少選擇離婚。而2001年和2003年的數字表明,30歲以下離婚的所占比例明顯下降,30至40歲離婚人數占有相當大的比例,他們大多是子女年齡在10歲左右,而且40歲以上的離婚人員數量也大大超過1980年。50歲以上離婚人數增加,一些夫妻在子女大都成年或成家立業后,他們才選擇了離婚。
20世紀80年代,離婚人群中30歲左右的人占大多數,這類人群中最大的共同點就是大部分沒有子女,而40歲以上的離婚人數相對較少。二十年前的人們考慮到子女的因素,很少選擇離婚。而2001年和2003年的數字表明,30歲以下離婚的所占比例明顯下降,30至40歲離婚人數占有相當大的比例,他們大多是子女年齡在10歲左右,而且40歲以上的離婚人員數量也大大超過1980年。50歲以上離婚人數增加,一些夫妻在子女大都成年或成家立業后,他們才選擇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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