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記者從市建委獲悉,到昨天為止,我市已基本完成省、市政府確定的清欠階段性工作目標,累計清理拖欠工程款13.74億元,占拖欠總額的29%;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7.01億元,占拖欠總額的94%。
據市建委負責人介紹,在今年的清欠工作中,我市建立了清欠日報制度,并公開舉報投訴電話。為了避免出現“年年清、年年欠”的現象,我市確定了長效機制,要求建設工程在辦理有關手續時,必須提供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的無拖欠工程款證明;同時規定,今后我市市內所有新開工建設項目在辦理施工許可時,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必須同市建委簽訂《青島市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目標責任書》。(記者蘆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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