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春節的腳步迫近,已與旅行社簽定了旅游合同的市民開始打點行囊。如何擁有一個完美的旅途,市旅游投訴中心于日前作出特別提示。
本提示告誡市民在出游前應做好心理準備和物質準備。即游客在游覽景區景點時,需要有良好的心態、足夠的吃苦精神和充沛的體力。同時應帶好身份證、護照、離休證、老年證、軍人證、學生證等有效身份證件,以備在乘飛機、出入境、進入旅游景點減免門票時使用。此外要根據條件攜帶照錄像器材、適量的現金(現鈔或銀行卡)保證旅游過程中夠用即可。出境游應針對目的國的情況帶上足夠的洗漱用品、拖鞋等必需品。
而無論在游覽過程中還是在酒店休息時,都應注意人身財物安全。在景點游覽過程中,應服從旅行社派出工作人員(領隊、導游)的安排,特別是參加有一定驚險性的游覽項目時,要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不能勉強。要嚴格遵守游覽時間,以免因為等待少數團員耽誤大家的寶貴時間。尤其是境外旅游因語言不通交流困難,盡量不要單獨行動,要遵守團隊紀律,確需單獨行動的要記住與賓館、團隊領隊(導游)的聯系方式。同時要妥善包管好隨身攜帶的身份證件、現金及貴重物品,因為這些東西由自己承擔包管責任。入住賓館時最好將貴重物品寄存在總臺,晚間入睡前要扣好房門的防盜扣、關緊窗戶。
購物是旅游活動中不可或缺的內容,但切忌盲目購物。尤其是購買較貴重的金銀首飾或玉器工藝品等應三思而后行。購物時要看清商品的價格、質量、產地,并索要購物發票。
提示強調,旅游途中經常會遇到因天氣變化、道路情況、航班調整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發生行程變更的情況。在此情形下,對于所發生的合理的額外費用,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共同完成整個游覽活動。如果雙方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時,應顧全大局,不要擴大損失,可向當地旅游部門投訴,或回來后向本地旅游部門投訴處理。(本報記者林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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