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昌1月23日電(記者張敏)節日期間,政府部門領導和個人不準吃請送禮,不準亂發紀念品,執行情況將存入個人廉政檔案。南昌市紀檢監察部門和檢察機關節前公布了十三條廉政規定,嚴防“節日腐敗”。
“十三條”明確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不準接受下屬的吃請、錢物、旅游、娛樂;不準接受下屬單位或部門贈送的“紅包”;不準公車私用;不準到單位或企業報銷應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個人費用;不準亂發錢物;不準用公款相互宴請、進行娛樂消費;不準收受與自己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個人和客商、私營企業主的現金、購物券、手機充值卡;不準個人借用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或個人的交通、通訊工具……
對于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南昌市有關部門將視情節和影響,給予批評教育或黨紀、政紀處分,中層以上領導個人執行情況還將存入其廉政檔案。為接受群眾監督,南昌市還向社會公布了春節24小時受理舉報的電話。(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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