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廣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2月4日閉幕。會議審議并通過了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王華元代表省紀委常委會所作的工作報告和《中共廣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決議》。
王華元在工作報告中希望各級黨委、政府和紀委認真貫徹“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扎實有效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并提出七項要求。
一是嚴格執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要繼續清理黨政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兼任企業領導職務問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經營性物業問題、黨政機關用公款為干部職工購買個人商業保險問題,以及黨政領導干部超標準配備使用小汽車問題。嚴格領導干部外出請示報告制度。
二是繼續加大查辦案件工作的力度,堅決懲處腐敗分子。著重查辦建設工程、土地使用權出讓和經濟、金融、物資采購領域的案件。加大對腐敗分子的經濟處罰和贓款贓物的追繳力度,加大對攜贓款外逃公職人員的追逃力度。
三是加強黨風政風建設,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堅決糾正城鎮拆遷中侵害居民利益的問題;繼續鞏固和規范中小學教育收費“一費制”。
四是拓寬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領域,推進“四項改革”,完善“四項制度”,深化“三公開”。
五是抓好思想道德和紀律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線。
六是認真貫徹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
七是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充分發揮職工群眾民主監督的作用,加強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記者江蔚然
通訊員粵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