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市民對機關工作人員不當行為主動投訴的意識越來越強。
記者昨天從市行政效能投訴中心獲悉,去年一年,市行政效能投訴中心共接聽各類投訴電話8155個,除當即協調處理或引導向有關責任部門投訴外,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訴726件,涉及54個部門和單位。其中,經調查屬實的133件,現已全部辦結;在所查實的投訴中,共有120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理:其中有68人受到批評教育或通報,有24人被責令寫出書面檢查,有16人受到經濟處罰,有8人受到組織處理,有4人受到紀律處分。(本報記者)效能投訴六大問題
態度生硬占首位。反映機關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的占去年行政效能投訴量的27.6%,居投訴首位。
效率低下占次席。個別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效率低占去年行政效能投訴量的20.7%,。
推諉扯皮仍存在。各部門間工作不協調,工作推諉扯皮遭投訴占去年效能投訴的12%。
個別執法不規范。個別單位執法程序不規范占去年效能投訴量的12%。
亂收費、亂攤派依然有。去年個別單位因亂收費、亂攤派被投訴的占7%。
少量人員自律差。去年還有約占2%的投訴是反映個別機關工作人員自律意識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