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全市各級綜合治理部門嚴格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一票否決制和責任查究的有關規定,去年以來對130余個單位、100余人進行了責任追究,有力促進了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
市綜治委去年以來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綜治責任人政績檔案、領導干部綜治工作述職、綜治委成員單位履行職責報告、重大問題領導責任查究、一票否決和黃牌警告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等六項制度,健全了綜治、紀檢、組織、人事、監察五部門聯席會議、情況通報和檢查督查制度。市綜治辦先后對15類評比項目進行了認真審核,依據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提出了取消評先創優資格的建議;市綜治委還對3個單位實施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對1個單位取消評先資格。各區市綜治委則對134個單位進行了責任查究,其中對33個單位實施了一票否決,對12個單位黃牌警告;從中查處有關領導、直接責任人104人,其中有21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60人受經濟處罰,14人被開除或辭退。(戴謙王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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