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家住滄順路的李老先生在遼寧路的一家藥店買了兩瓶蜂膠,卻不想吃了兩粒就產生不良反應。本報發起的“315”維權行動,為他討到了說法。
14日上午,李老先生在維權熱線中告訴記者,他12號在某藥店買了兩瓶蜂膠,總共花去316元錢。哪知吃了兩粒皮膚出現過敏,身上起了疙瘩。隨后,他在第三人民醫院、第六人民醫院檢測,醫生告訴他,這種蜂膠不適合他使用。
接到投訴后,記者打電話給泰山路工商所,要求出面協調,維護消費者的權利。在李老先生趕往藥店的途中,工商所值班的李勤所長已經到了藥店。在說明事情的情況后,藥店當即找來蜂膠生產廠家的代表。廠商認為,發生這種過敏現象屬于個案,但是同意無條件退貨。
李老先生到達藥店,看到有許多人在忙他這個事件,更沒有想到順利地拿回了藥款,并且得到了50元的補償性路費和檢測費。一顆忐忑不安的心踏實下來,臉上洋溢著滿意的笑容。
工商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消費者購買藥品的時候,一定要選擇信譽較高的正規商店,并且一定要取得發票作為購物的證據。另外,最好在發生不良反應后,去醫院做檢測,取得醫院的證明。這樣一方面不容易發生問題,即使發生,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也可以理直氣壯。(閻格寧張守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