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產開發企業問:我公司欲將開發項目的營銷策劃工作委托策劃咨詢公司完成,請問營銷策劃委托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條款?
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韓靜律師答:房地產營銷策劃,一般是指開發企業在開發項目立項之后,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對開發項目的市場定位(主要包括目標市場和銷售價格定位)、功能定位(主要包括功能組合、設施配套、環境營造)和營銷策略進行預先籌劃、安排、決策的經營活動。
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中介組織進行房地產營銷策劃時,委托合同中應重點約定好以下事項:
一、市場調查的事項、對象、范圍、數量、方式、出具調查報告的期限以及調查獲取資料、數據的歸屬。
二、策劃成果文件的種類、數量、深度和完成期限。
三、策劃成果質量評價原則、標準、方式和程序。鑒于策劃質量缺少客觀評價標準,為避免雙方因經營理念、價值觀念、知識結構等差異產生糾紛,建議將開發企業的開發經營目標、策略寫入合同,作為策劃工作的指導和評價原則,同時預先選定評審機構或專家,雙方對策劃成果質量出現爭議難以解決時,由選定的機構或專家居中評判。
四、策劃酬金計算和支付方式。因策劃文件屬于智力成果,故建議按照完成策劃工作和使用策劃成果分別計付酬金,即受委托人完成策劃工作并符合形式、數量和質量原則要求,支付基本酬金,如委托人采用策劃成果,再加付使用費。
五、一般違約責任和合同解除條件、解除程序以及合同解除后的補償、賠償計算方法和計算標準。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委托合同雙方當事人均可隨時解除合同,為保證策劃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建議在委托合同中明確約定排除一方或雙方的合同任意解除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