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樓市》曾報道過,開發單位要求家住香港花園的吳先生,先替開發商代繳交易手續費,再行到公司報銷的蹊蹺事。
日前,本報樓宇熱線又接到李滄某小區業主的投訴電話,開發單位黃海房地產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黃海地產)要求業主代開發商繳納交易手續費,讓業主感到無法接受。
業主黃先生稱,他在辦理房產證的相關手續時,被黃海地產告知,須替黃海地產代繳每平方米3元的辦房產證的手續費,交款后持交款收據再到黃海地產“報銷”。對此,他認為,開發商的這種做法實在讓人費解。辦理房產證時,每平方米3元的交易手續費,應當是由賣方繳納,也就是黃海地產繳納。雖然開發商聲稱,先由業主代繳,再行報銷,可業主們認為,假如這件事開發商與業主換個位置,黃海地產會這樣做嗎?業主替開發商埋單的蹊蹺事,確實讓人費解。
山東中青律師事務所冷奎亨律師認為,在征求業主同意的情況下,開發商可以要求業主代繳交易手續費的。否則,開發商無權要求業主替開發商代繳交易手續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