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保修期內房子出了質量問題,想找開發商卻無處尋覓的情況常讓市民頭疼。昨天,市開發辦出臺了新政策,要求開發商必須在購房合同中寫明售后服務電話,售后服務機構必須在開發辦備案,一旦發生變化必須及時告知購房者和開發管理部門。
新辦法規定,售后服務機構將代表開發商受理購房者的投訴,保證讓消費者從拿到鑰匙起,到房子保修期結束前,都能隨時找到人維修房子。今后市民在買房時,別忘了讓房地產開發企業把售后服務電話和售后服務的辦公地址寫到《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如果開發商沒處理好市民的投訴,將作為不良行為記錄備案并向社會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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