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②:桑梓路95號的自來水井“吞人”后居民只好用破沙發擋上。

圖③:芙蓉路上的一處古力蓋被盜。

緣起
無蓋井頻傷人
昨日,早報熱線2888000接到市民仇女士反映,在桑梓路上,一名中年男子一腳踏空栽進沒有蓋的自來水井里,腳脖子崴了,全身衣服也濕透了。記者趕到現場時,受傷者已被路人送到骨傷醫院救治。
調查
廢品站有貓膩
記者隨后在臺東附近發現了多處張著“大口”的古力。據桑梓路上的居民閔先生介紹,在仲家洼就有一個專門收購古力蓋的廢品收購站。記者佯裝要賣大批的廢舊報紙,到這家廢品收購站查看了一番,發現里面有十幾個非常完整的古力蓋。
統計
一年虧30萬元
記者從市排水管理處獲悉,去年,我市共有1000多個古力蓋被盜,一個古力蓋最低的價格也要400至500元,直接經濟損失約30萬元,還不包括間接損失。這僅僅是記者從排水管理處一家了解到的情況。另外,電業、自來水、電信和有線電視等部門的古力蓋也常被盜。
揭秘
古力蓋值多少
一名從事廢品收購的毛先生告訴記者:來賣的古力蓋幾乎都是偷來的,這些人來到廢品收購站都是偷偷摸摸的,所以非常容易被壓低價格,多則十幾元,少則幾元就能打發了。而“地下”煉鐵廠來廢品站收購一個古力蓋至少要花幾十元,豐厚的利潤讓一些廢品站見利忘義。
問題
廢品站誰來管
記者了解到,開辦廢品站要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營業執照、廢金屬回收許可證,并受到有關部門的監督約束,但實際上廢品收購站面臨的監管基本上是處于真空狀態,何況又有很多無證廢品站。記者采訪了解到,沒有一個部門認為自己在對廢品收購站的管理中是扮演日常監管角色的。
律師說法
收贓犯法
昨日,記者采訪了山東雅博律師事務所的張青律師。他說,根據刑法第312條規定:對涉嫌收贓的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認定本罪中的“明知”,不要求行為人確知;根據案件客觀事實分析,只要證明被告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是犯罪所得贓物而予以窩藏或者代為銷售的,就可以認定為“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