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新《工傷保險條例》今年實施以來,我市參加工傷保險人數大幅增長,前兩個月比去年年底增加8萬人,參加工傷保險總人數達到66.6萬人。
市勞動保障局有關負責人分析,前兩個月參加工傷保險人數大幅增長的原因,一是新條例適用范圍比原辦法適用范圍擴大了,工傷保險參保范圍不再局限于城鎮各類企業,鄉鎮、村辦企業在內的所有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都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二是工傷認定的情形更為明確。新條例規定了7種應當認定工傷的情形,增加了3種視同工傷的情形,比原辦法規定更為科學、合理,而且有些情形的工傷認定更為寬泛。三是用人單位和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意識明顯增強,許多單位積極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
市勞動保障部門提醒廣大勞動者,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本報記者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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