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錢衛華 通訊員魏雨)
抓住小偷不報案,反將其私禁24小時,結果自己也犯了罪。昨天,中國政法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學生張金豐等6人,因非法拘禁他人被昌平區法院分別判處拘役5個月。
2003年11月21日10時許,嫌疑犯袁猛溜進張金豐等人租住的房屋偷手機時,被張金豐、王磊等6人抓住。之后,6人將袁猛帶到學生會辦公室看管,并要其拿出6000元了事。袁猛籌款未果,6人又將其囚禁在學生會辦公室內裝籃球的大鐵筐內。次日,袁猛母親帶2000元來贖人,張金豐等6人嫌錢少,拒放袁猛,袁母遂報案。后張金豐等6人被警方抓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