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東頻道3月25日電(記者
王志)記者從山東省法制辦公室復議應訴處了解到,2003年,山東省共審結行政復議案件4274件,其中撤銷、變更、確認違法、責令履行等共計近1700件,糾錯率為37%,其中97%的申請人為公民。
據了解,山東省去年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5068件,受理4
524件,審結4274件,其中復議機關維持原來具體行政行為的為2202件,占49%;撤銷502件,占11%;變更66件;確認違法29件;責令履行61件;因被申請人改變具體行政行為申請人撤回申請終止1000余件。
在收到的行政復議申請中,老百姓對縣級政府部門的意見最大,縣級政府部門作為被申請人的占56%。在復議事項中,針對行政處罰提出的復議申請占47%。
山東省法制辦復議應訴處處長周立新介紹,行政復議不收費,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與行政訴訟相比,程序簡單方便,節約訴訟成本。憑借級別“優勢”,復議機關的復議決定在某種程度上更易被“落實”,而且審結率和糾錯率高,因行政復議引起的訴訟率低,對于保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發揮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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