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發表文章指出,以發達國家為主要成員國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 ECD),在1996年發布的題為《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的報告中,首次使用了“知識經濟”這一概念,并對“知識經濟”的內涵作了界定:“知識經濟是建立在知識和信息的生產、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經濟”。這個界定,抽
象地說是可以成立的;但具體分析又顯得模糊不清,含義不明。那么如何界定“知識經濟”概念才是含義明確的呢?一是從橫向靜態的角度考慮,二是從縱向動態的角度考慮。從橫向靜態的角度考慮,是從把國民經濟劃分為若干不同部門的角度來考慮。任何國家的國民經濟作為一個整體,都劃分為若干不同的經濟部門,這些經濟部門彼此之間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相互促進。我國改革開放前,主要把國民經濟劃分為農業、輕工業、重工業三大部門;改革開放以來,把國民經濟劃分為“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從這個角度考慮,“知識經濟”就是國民經濟的一個部門,它與農業、輕工業、重工業或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各自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經濟部門相類似。顯然,這樣界定“知識經濟”,就是承認“知識經濟”與其他經濟部門同時存在,而不是用“知識經濟”取代其他經濟部門。從縱向動態角度考慮是把自人類產生以來的經濟發展的整個歷史過程,劃分為若干不同的發展階段或若干不同的經濟形態。例如,我們可以根據占主導地位的產業的不同,把從古至今的經濟形態劃分為漁獵經濟、農業經濟、工業經濟、信息經濟四大依次更替的經濟形態!爸R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形態,相當于信息經濟。應該說明的是,不同的經濟形態雖然是以占主導地位的產業為標準劃分的,但后面的較高的經濟形態,并不否定前面的較低的經濟形態中的其他產業的存在和發展,而是在占主導地位的產業的影響下,把它們提高到更高的水平,使之與占主導地位的產業相適應。這種看法,既符合經濟發展的歷史,又符合經濟發展的現狀。這兩種劃分雖然角度不同,但卻不是彼此孤立、毫不相關的,而是具有內在同一性的。如果一個國家在經濟發展的一定階段上,知識經濟成了國民經濟體系中占主導地位的經濟部門,知識產業成了在產業結構中占主導地位的產業,那么這個國家就進入了知識經濟時代。 說聰明論方法 由中國自然辯證法研究會舉辦的“《于光遠等名家說聰明論方法》出版座談會”近日在京召開。于光遠、龔育之、何祚庥、王梓坤、王國政、王德勝、林京耀、劉嘯霆、李樹全、顧秉鈞等數十名專家學者出席會議。學者們說,聰明與智慧是統一的。在信息化時代,信息并不等于知識。因為,有的信息可以使人變聰明,但也有的信息使人變笨。而且,知識不用就變成了死的智慧。與會者認為,聰明不能是純知識論的范疇,應該有倫理、道德的內涵。聰明有大聰明與小聰明之分,應該揚棄小聰明,學會大聰明。此外,聰明有大眾的聰明,也有為官者的聰明。聰明與否,往往是受利益支配的。有些人本來很聰明,但與自己狹隘的利益一結合,就變得愚蠢了。與會學者認為,應當大力促進先進生產力的發展,因為一切與生產力特別是與先進生產力作對的,都是愚蠢的。尤其在信息社會,產業結構在大幅度變化,這是落后生產力被先進生產力所替代的過程。而凡是與這種發展趨勢相違背的,都必然要失敗。聰明學的基本任務是喚醒人的解放意識、創新意識。當然“先進”的概念也應該嚴格界定。比如,傳統與先進的辯證關系,就不能簡單地對立起來。從消費的角度看,人類迄今共有四種消費品:第一種是生存資料,第二種是享受資料,第三種是現代工具和通訊工具,第四種是知識工具,以電腦為標志。尤其是第三、第四種改變了世界生產力發展的規律。這四種消費品與自然辯證法關系密切。自然辯證法研究的是社會的自然。從自然辯證法到人(社會)的辯證法,關注生產力和科技的發展。所謂姓“資”還是姓“社”的問題,更本質的是生產力的問題。因此,應從生產力發展角度來看國際的政治、經濟,深入研究當代生產力發展的規律。對此,自然辯證法大有可為。現在,我們正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迫切需要向人們大力普及聰明學,而中國自然辯證法研究會應當積極想辦法推動這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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