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5月10日訊(記者 劉洪智 實習生 方超)
濟南出租車司機陳某肇事致人重傷逃逸,后迫于壓力投案自首。為此,天橋交警大隊決定上報濟南交警支隊審批下達禁駕決定書,陳某有可能成為濟南市第一個被終生禁駕的司機。
5月5日凌晨零時許,天橋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在天橋西副道橋洞
處,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昏倒在自行車旁。經了解排查,交警確定某出租公司的魯AX×569車有重大交通肇事嫌疑。
交警隨即通知了出租公司的負責人,并與車主取得聯系,要求通知駕駛員立刻自首。交警隨后趕到醫院得知,經法醫鑒定,50歲的傷者劉某頭部、內臟嚴重受傷,沒有脫離生命危險。凌晨5時許,肇事司機陳某迫于壓力投案自首。7日,陳某被刑事拘留。
交警認定陳某負有全責,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陳某的機動車駕駛證將被吊銷,他的姓名與身份證號以及肇事逃逸情況也將被登記在車輛信息系統內。今天,警方已向陳某出具了交通事故認定書,同時口頭告知了陳某將被禁駕的處罰。如果陳某在禁駕決定書下達后的60天之內沒有提出行政復議,他將是濟南市第一個被終生禁駕的司機。
新聞背景
5月1日起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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