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陽 通訊員胡浩立)
指控妻子王梅為達到重婚目的,惡意向法院申請宣布在日本打工的自己死亡,石景山居民楊永平將王梅告上法庭,請求法院追究王梅重婚的刑事責任。石景山法院昨天受理了這樁離奇的自訴重婚案。
楊永平介紹,1993年11月1日,他與王梅自由戀愛結婚。婚后不久,他被單位派往
日本研修2年。在日期間,妻子王梅多次來信,勸說他為了將來的前途留在日本。于是,在學習期滿后,離開研修單位的他滯留在日本,開始了打工生活。
在日打工期間,楊永平先后給國內的王梅匯款8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56萬元)。2001年起,王梅態度大變,說不認識楊永平,要楊永平不要再騷擾她。2002年,楊永平被日本政府以非法滯留的名義遣返回國。回國后,王梅對楊永平避而不見。去年年底,在楊永平的要求下,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并確認了“婚前財產歸楊永平所有,王梅還需給付楊永平23萬元”的財產處理方式。
王梅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聲稱她早以楊永平下落不明為由,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2002年12月,法院經過公告尋人無線索已經宣告楊永平死亡。2003年3月,王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因此不存在離婚一說,要求撤銷這一判決。
獲悉自己曾經“死去”的情況后,楊永平大怒。他再次走進法院,指控王梅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故意隱瞞事實真相,惡意宣告他死亡,以達到重婚目的,其行為已涉嫌重婚罪,請求追究王梅的刑事責任,并要求賠償損失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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