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華社消息 記者昨天獲悉,2004年國家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已出臺。2004年我國高校畢業生280萬人,比2003年凈增68萬人,增幅為32%,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因此國家新出臺并采取了十大措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其中明確提出高校畢業生就業率要達到或高于去年的同期水平,即達到或超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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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規定國家將引導畢業生到西部、到基層、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政府支持的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等重大項目,要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
由中央財政支持的西部志愿者規模擴大為1萬名;各地區結合本地實際,實施地方項目,引導大學生到當地貧困地區服務,地方財政要給予支持。
同時培育和建設更加完善的畢業生就業市場。不得以盈利為目的舉辦高校畢業生招聘活動,對發布虛假招聘信息,利用招聘進行欺詐、損害畢業生權益的,要及時嚴肅處理。
有條件的地區由地方政府確定,在現有渠道中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小額貸款和擔保。對于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以及到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要按照有關規定,在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勞動爭議處理等方面維護其合法權益。
新政策還規定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管理和技術人員,應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擇優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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