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東頻道5月27日電 私開煤井造成周圍村民房屋嚴重受損,以致危害公共安全,當國土資源部門工作人員前往檢查時又阻礙執行公務。近日,3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務罪批準逮捕。
據《魯中晨報》報道,2002年3月,淄川區的劉某
到張某家喝酒時說:“現在村里有人開煤井挺掙錢,咱也打個井掙點錢花”,張某說:“咱又沒地方,在哪干?”早就知道自家院子里地下有煤的劉某便說:“在我家里干。”隨后,他們購置了開煤井用的鋼絲繩、鐵鎬等工具進行開采。
出煤后,瞿某(劉某的妻子)、李某和陳某(張某的妻子)相繼入伙,幾人作了分工和收入分配的約定,面對豐厚的利潤,他們不顧周圍居民的安危,兩年間瘋狂開采煤炭760余噸,破壞礦產資源價值達20余萬元,并給周圍居民住房及建筑物造成不同程度的斷裂、下陷、部分房屋成為危房的嚴重后果。
今年4月,接到群眾舉報后,國土資源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對張某等人私開的煤井進行檢查時,張某等人在工作人員出示證件后,仍采取謾罵、威脅、攻擊等方法阻止他們進行檢查。
4月16日、17日,警方相繼對張某等人進行傳喚并拘留。5月21日,3名犯罪嫌疑人分別被淄川區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務罪批準逮捕。
據了解,淄博市是一個礦藏資源豐富的地區,一些人在居民居住區非法采礦,周圍群眾生命及財產安全受到了嚴重的威脅。過去,檢察機關多以涉嫌非法采礦罪批捕或起訴犯罪嫌疑人,而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或起訴的案件卻很少見。(完)
責任編輯: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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