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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綜合消息 從6月1日起,消費者在武漢市零售藥店買到假劣藥品,一周內可以前往當地藥監部門退款。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這項“先行賠付”措施在國內尚屬首創。 武漢市藥品監管局日前作出規定 ,從6月1日起,凡消費者個人在武漢市任何一家零售藥店購買了假冒偽劣藥品,一周內均可前往當地藥品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藥監部門一經查實,7個工作日內退款,并根據有關線索對制售假劣藥品的企業進行查處。
武漢市藥品監管局日前作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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