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
這幾年,孫女士體內常常作痛。她總以為是乳腺增生作怪,可在服用了大量抗生素后始終不見效。沒想到,當她前往醫院做婦科診療時才發現,使她痛苦的竟是18年前手術時殘留在她體內的一截斷針頭。日前,忿忿不平的孫女士把原手術醫院告上了法庭,提出4萬余元的賠償要求。
早在1985年下半年,孫女士因患乳腺病,在本市一家醫院做手術治療。可是,出院后,她仍然感到右側乳房部位疼痛不適,尤其在遇到壓力時,刺痛的感覺令人難忍。之后,由于常常在半夜被乳房疼痛痛醒,孫女士不得不提前退休。
去年年末,孫女士實在無法忍受刺痛的折磨,只得去另一家婦產科醫院治療。哪里想到,一番檢查后,她被告知自己的“右乳上方見一金屬異物”,而該部位,恰恰是18年前她動手術的地方。
孫女士越想越生氣,遂選擇了起訴這條路。庭審中,醫院見孫女士持有原始治療憑證,又有確鑿的影像診斷報告,便承認了事實?墒,對于賠償費用的額度卻不予認同。
日前,經靜安法院多次調解,孫女士和醫院達成了一致意見,由后者一次性賠償孫女士2萬元。此外,鑒于孫女士需從乳房內取出斷針,該醫院另行支付其今后手術費2000元。
(葛志浩 李鴻光)
責任編輯: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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