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報道 一個體重120多公斤的成年男子聲稱自己是無勞動能力的人,長期以來完全依靠父母撫養并拒絕自食其力。日前,平谷區司法局對這一因子女撫養產生的糾紛進行了調解。
剛滿20周歲的小唐體重卻120多公斤,干起體力活來非常吃力,所以平時不愿多干活,一直指望著父母撫養,并一再聲稱“
自己是無勞動能力的人,父母有義務撫養我”。
2002年,小唐的父母離婚,他與父親生活在一起。今年5月,小唐得了急性闌尾炎,手術需要押金4000多元,家境不富裕,父親拿不出這么多錢。
無奈之下,小唐只好投奔母親。唐母東挪西借才湊了2000元,小唐想找父親要,但被父親拒絕了,原因是:一、沒有錢;二、小唐已經成年,自己沒有義務再撫養他。為了父親這句話,小唐找到了鎮司法所,表示要起訴其父。
在了解了前后情況后,鎮司法所針對他進行了教育:本身肥胖并不是無行為能力人的判定依據,也許強度大的體力勞動不行,但完全可以干些簡單的體力勞動或用腦力勞動去生活。父母將子女撫養到18周歲,子女成年就應該自己獨立生活。
如果治病需要錢可以向父親借取,但有義務償還。小唐經過教育后表示接受調解,今后將自食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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