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新聞出版局聯合公安機關近日查獲了一起非法出版報紙并脅迫企業做宣傳的案件,經過周密調查,目前案件已水落石出。
5月27日,根據群眾舉報,柳州市新聞出版局在公安部門的配合下,在該市友誼路5號大院的一出租房內查獲了這處非法出版窩點。該處門前掛著“中國房地產報廣西記者站柳州新聞
中心”等牌子,屋內五六個人正在“辦公”,現場發現數千份《新財訊報·消費周刊》、《中國質量報道·柳州專版》、《廣西民族報·柳州消費周刊》等。當執法人員詢問其是否有合法手續時,該處“主編、主任”劉海浪稱正在辦理中,所以拿不出任何證件,并辯解說屋內的這些報紙不是公開發行的,只是給“記者”作內部資料而已。
經調查,今年以來,劉海浪等人租用該處民房,未經有關部門審批,擅自成立所謂“中國質量報道柳州特刊編輯部”、“中國房地產報廣西記者站柳州新聞中心”,并私刻公章、私造證件,非法編輯出版發行3種報紙,通過柳州市內的兩家印刷廠違規印刷了3萬份,通過報童叫賣和書報亭零售的方式向社會發行。“編輯部主任”劉海浪聘用曾宵鴻(又名肖紅)等人從事所謂新聞采訪、廣告招攬活動。
經自治區新聞出版局鑒定,劉海浪等人于2004年3月編輯出版的《廣西民族報·柳州消費周刊》,為非法出版物,廣西民族報社沒有出過《廣西民族報·柳州消費周刊》;而2004年4月編輯出版的《新財訊報·消費周刊柳州專版》和《中國質量報道·柳州專版》,屬于假冒《新財訊報》名義出版的非法出版物,天津市新聞出版局證明《新財訊報》已于2003年10月31日停刊。
劉海浪、曾宵鴻等人以上述3種非法出版物為載體,在柳州多家企業進行所謂“采訪”活動,抓住一些企業工作中存在的某些問題作把柄,要挾要給予曝光,甚至還虛構與南國今報進行“新聞聯動”的謊言,誘惑、脅迫企業出錢做形象報道或者是做廣告宣傳,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接到投訴后,柳州市新聞出版局非常重視,當即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取證,對該非法設立的出版發行機構進行了查處。劉海浪等人承認了上述違法事實。柳州市新聞出版局負責人說,劉海浪、曾宵鴻等人未經批準擅自設立出版機構從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發行活動,聘用人員進行非法采訪活動,并在采訪過程中進行誘導要挾,索要錢款,違反了我國新聞出版管理法規。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記者 巴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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