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文化報報道,得知丈夫有情人,氣憤之余就找人拍了“第三者”的裸照進行敲詐。近日,陳某被吉林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批捕。
陳某的丈夫李某在某酒店結識了從某,并發展成為情侶關系。李某為討情人歡喜,多次為從某購買服裝,后被陳某發現。陳某先對兩人進行勸誡,但發現兩人仍然藕斷
絲連,于是產生了教訓從某的想法。
2004年5月11日晚,陳某招來兩個朋友,來到從某工作的酒店,陳某先是向從某索要錢款,后又將從某帶到一家賓館,讓朋友強行拍攝從某的裸照,并聲稱不給錢就將裸照公開。從某被迫從家里要了5000元錢給陳某,不久事發。(楊李一、金凡、呂世金)
責任編輯: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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