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6日電(記者李柯勇、張旭東)
誰是幕后主謀?——審計署揭開馮明昌騙貸74億元內幕(下)
資深審計人員說,多數騙貸大案都是騙子與“受騙者”相互勾結的結果。馮明昌能夠騙到74億元的貸款,也絕非這個“優秀民營企業家”一人之能。
這起震動全國的大案,誰是幕后主謀?馮明
昌與原南海市財政局關系撲朔迷離
審計署金融審計司司長范鵬指出,擁有“民營企業”之名的南海華光并非嚴格意義上的民企,它的發展與當地政府密切相關。1990年成立的南海沙頭鎮華光裝飾板材廠,其實是一家集體企業,由沙頭鎮政府組建。1993年新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南海華光裝飾板材有限公司,馮明昌出任總經理,而法人代表、董事長卻是沙頭鎮干部關聯發。
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何沙頭鎮政府有關部門為南海華光提供包括出具虛假國土證明、出具虛假房地產他項權證等“便利”,卻無法解釋馮明昌為何與原南海市政府及所屬財政局投資公司往來如此密切。
審計發現三個疑點:其一,雙方資金往來頻繁。對南海華光銀行賬戶抽查發現,2001年至2003年,南海華光與原南海市財政局下屬投資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的資金往來總額高達11.31億元。如2002年4月到6月,市財政局直接將財政預算外資金6300萬元通過原南海市投資管理公司轉入南海華光,南海華光將其中的3000萬元全部轉入個人儲蓄賬戶,另外3300萬元用于歸還銀行貸款。
其二,雙方股權債務關系異常。南海華光法人代表馮明昌的配偶盧碧茹是香港上市公司——中國興業控股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東(第一大股東為梁紹輝代表的原南海市財政局),其購買股票的資金來源不明。“中國興業”2002年在香港發行的10億股價值2.7億元的“可轉換債券”,卻作為南海華光的質押品,用于沖抵南海華光欠南海市財政局境外公司的2.3億元債務。
其三,雙方人員關系復雜。原南海市財政局的前任局長孫伯寬既是“中國興業”董事會執行主席,又是南海華光所屬兩家關聯企業的總經理;原南海市財政局干部霍栩擔任南海華光財務顧問。市財政局的如意算盤落空之后
據知情人士稱,馮明昌與原南海市政府攀上關系,取得一大堆令人眩目的頭銜,源于其與原南海市政府及所屬官窯鎮政府關系密切,而香港上市公司——“中國興業”的前任股東恰好為原南海市的官窯鎮政府。
上世紀90年代初的官窯鎮政府,向當地有關部門、單位及社會大量集資,并投入到香港房地產等項目,通過“買殼”還涉足香港的上市公司也即今天的“中國興業”。由于種種原因,投資項目失敗、經營虧損,官窯鎮欠下了一大堆債。為了償還欠廣東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債務,官窯鎮打算拿“中國興業”的股權抵債。于是,由原南海市財政局出面,替官窯鎮償還了廣東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債務,從此,原南海市財政局成為“中國興業”的第一大股東。
但原南海市財政局入主“中國興業”并非長久之計。不巧的是,由于亞洲金融風暴,香港經濟出現低迷,原南海市財政局打算做高股價然后在高位脫手的如意算盤落空了。
此后,原南海市財政局四處尋覓能夠接替其成為“中國興業”股東的合適人選,目標最后鎖定為南海華光的馮明昌。正是在政企合作下,南海華光成了“明星企業”。當地金融機構紛紛向其“拋繡球”,而南海工行在勝出的同時,也注定了它所付出的代價。南海工行的最后招術是發放虛假貸款
早在2000年9月,工商銀行廣東分行信貸管理處在對南海華光的《統一授信審批報告》中就指出:1、該公司為家族式管理,財務運作不規范,透明度不高,我行對掌握該公司真實財務狀況有一定困難;2、該公司貸款真實用途難于監管,貸款回籠存在銀行體外循環情況;3、該公司目前在我行系統融資總額高達近10億元,風險較為集中,而且貸款抵押率為50%,貸款的第二還款來源落實不足。
范鵬說,在這樣的警告之下,南海工行仍繼續采取種種違規行為:逆程序審批、超權限審批;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用于股本權益性投資和項目投資;短貸長用,未落實有效抵押;貸后管理嚴重失職,未按貸款用途監督貸款的使用。
不僅如此,這家銀行還嚴重違反儲蓄管理條例和現金管理規定,對南海華光一路“開綠燈”,大量資金被公款私存和提現,致使大量貸款資金非法轉移境外。
或許,南海工行也曾想過要退出。當南海華光在交通銀行佛山分行、中國農業銀行南海支行的貸款已被列入呆滯(四級分類)或可疑(五級分類),在深圳發展銀行佛山分行出現銀行承兌匯票墊款,在南海工行的貸款已無法按期償還,需要多次展期、利息被拖欠,而南海華光資金周轉出現嚴重問題的情況下,南海工行無論怎樣“力挽狂瀾”都已無濟于事了。
南海工行被“套牢”,萬般無奈下,使出的最后招術是——發放虛假貸款。2002年9月,這家銀行以南海市偉怡紙業有限公司、南海市沙頭鎮迎賓館、南海市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企業名義,向南海華光發放虛假貸款1.95億元。據查,上述企業中有4家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次日即取得了貸款,而貸款審批手續在企業成立前就已辦好。
當然,面對銀行的“厚愛”,馮明昌是“知恩圖報”的,他把一小部分的貸款資金返還給銀行作“小金庫”,有一部分流入個人腰包。10億元去向不明,是誰撈到了好處
在這起政府、企業、銀行相互勾結的惡性案件中,受害的當然是國家,可誰又是最終的受益者呢?
根據南海華光提供的資料,它在境內7家金融機構取得的28億元貸款,約6億元用于正常生產經營,約6.6億元被挪用作固定資產、土地及股權投資,約5億元資金通過關聯企業互轉后轉入個人儲蓄賬戶或直接提現并最終轉移境外,剩下10億元巨額資金去向不明。
而據審計初步推算,南海華光在境內的資產不足10億元,逾20億元資金不知其蹤。
在審計調查過程中,原南海市財政局一再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理由是:南海華光與原南海市政府境外企業存在貿易和借貸關系,南海華光欠原南海市財政局6億元至7億元的債務。據原南海市財政局提供的資料,2001年末,馮明昌欠原南海市政府境外自辦公司代開證款約2200萬美元,欠原南海市政府約4.2億元。
審計發現,上述說法存在很大疑點。其一,從抽查的6份信用證復印件看,開證人為香港國瑞發展有限公司和香港添雅投資有限公司,受益人為在剛果、獨聯體、法國、臺灣、馬來西亞等地的公司,開證用途是購買木材。而據審計人員從外匯局原南海市支局取得的數據,南海華光自成立以來進口付匯1億美元,絕大部分是以貨到付款方式結算。即使原南海市政府境外自辦公司確實代馮開信用證以購買木材,但馮進口木材已向境外付匯,為何馮仍欠市政府信用證款?
其二,所謂馮欠原南海市政府的4.2億元債務,依據是馮與香港金怡國際有限公司簽訂的借貸合同,根據合同,除6000萬港幣是在境外劃款外,其余的均在境內由原南海市財政局所屬公司——南海投資管理公司劃入南海華光。而據審計人員調查,南海投資管理公司的資金基本上是一進一出的,首先由馮將資金打入南海投資管理公司,然后再由南海投資管理公司將該筆資金打入馮所屬公司。從資金往來看,馮在境內實際上并沒有欠原南海市政府款項。
目前,審計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但對于此案幕后主謀的追查仍在進行中,人們拭目以待。
責任編輯:趙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