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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7月11日電 教育部部長周濟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11日在京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于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備忘錄》。 協議中明確,內地學士學位獲得者可以到香港高校攻讀研究生學位和進行職業學習,內地碩士學位獲得者可以直接攻讀香 港高校的博士學位;同樣,香港高校學士學位獲得者可以到內地高校攻讀研究生學位和進行職業教育,香港碩士學位獲得者可以直接攻讀內地高校的博士學位。
協議中明確,內地學士學位獲得者可以到香港高校攻讀研究生學位和進行職業學習,內地碩士學位獲得者可以直接攻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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