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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7月11日電 11日,新華社授權全文發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意見》要求進一步健全村務公開制度,設立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建立決策責任追究制度。 《意見》提出,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在村民代 表中推選產生,負責監督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群眾對村委會公布的內容有疑問的,可以向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投訴。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應根據情況,督促村民委員會重新公布。村民委員會應在10日內予以解釋和答復。
《意見》提出,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在村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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